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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许我天生是一个适合滥交的人

    

      挑选骨肉皮当然是有点名气的乐队的特权,像他这样的后摇乐队自然只有被骨肉皮挑选的份了,于是他背着电吉他落寞走出livehouse的时候就被一个在黑夜里看不清楚面目的人勾住了脖子,他站定了脚步,却听到女声的催促:“愣着干什么,继续走啊!”

      乐青深吸一口气,闻到了微凉的夜风和刚蹦过迪的汗味,夹带着女人的馨香,身边的人确实是一个真正的少女。

      乐青感到有些无法控制的紧张,在过往的混混生涯总他忙于打架和追债、讨保护费,从来没有和女性有如此亲密的接触,他伸手从吉他包里摸出酒瓶子,拧开瓶盖干了一口,又继续赴上归家的不知是死还是活的路。

      乐青把酒瓶放回包里,就感到手没地方放,女生的腰上有一块强力的磁铁吸引着他的手,他试图为了保持偶像包袱的高冷选择抗拒,但是深夜的荷尔蒙如此强烈,少女的丝丝馨香闻起来格外清晰,刚演出完的疲倦消磨了意志,抵抗不住了,他想,便任由那股莫名的吸力把他的手牢牢吸到女孩的腰肢上。

      女生自然察觉到手指形状的凉意和轻到像触摸的束缚,她转头看向乐青的侧颜,低低笑了,快速地亲了一口乐青的脸颊,再踮脚按着他另一边的肩膀借力蹭到他耳边说悄悄话:“待会让你摸个够!”也许还是有些不好意思,“摸”字说得极轻,就像是隔空吻了一下耳廓,把澎湃的心跳偷渡过去。

      乐青只觉得胸腔里的心脏扑通扑通地狂跳,脸颊上有一块地方被晚风吹过时有凉意,表示那个地方刚刚被女人吻过,刚喝下去的酒精快速地传遍了身体的每一个角落,他只喝了一口就醉了,醉得那么快,从来没这么快醉过,他脑子里乱糟糟的,又觉得格外清楚,甚至女孩腰间的曲线也感觉得一清二楚,和吉他差不多,又比吉他更软,手感更好。他没有太多钱,买不了太好的电吉他,但他敢确定最好的吉他手感也没有女人的细腰好。电吉他薄薄的,硬硬的,他练琴累了的时候就会抚摸,想着就这个东西能发出如此汹涌的乐声,riff响起时就能牵引他的心神。

      真是一个奇怪的状态,他脚步机械地走着,要走到哪里去呢?

      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女生拉他拐了进去,前面没几步就是一排移动护栏,把路挡得死死的,围着一大片地面翻起的水泥块。这是一种临时死胡同,一般人都不会再往前走了。

      此地民风彪悍,据说都有些黑道背景,曾经有夜间施工队被居民骂得退避叁舍,是真的退了九十里,到了另一个区去了,这事还上了新闻,之后半夜就没有敢顶住居民骂街的施工人员,所以冷冷清清,没有人,是一个适合偷情的好地方。

      刚这么想,转眼乐青就被女生摁在墙上,背后的吉他包成为一种缓冲,不是坚硬的墙壁,但依然让他逃脱不开。如果不强行挣脱的话。他如果要跑他早就跑了,倒也不必等到现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