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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节

    

      “你敢驱逐我?”安乐伸手掐住他下巴,逼他抬起脸,“你就是没用,当初,明明喜欢我,却不敢跟圣人开口,眼睁睁看我嫁给别人。”

      谢珣脸色淡淡的:“公主,如果真是我喜欢的,根本轮不到别人染指。”

      她离他很近,阳刚的身体是热的,混杂着木樨香,公主不再是不通人事的小姑娘,她很渴望他,也很怨他:

      “我送你的香囊,你收下了,你不会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。”

      谢珣道:“那又如何?公主是美人,又主动示好,我是个正常的男人当时对公主或许有那么几分好感,但这并不能代表我喜爱公主。我家里的婢女也很美,我每天和她们睡觉,就代表我爱上她们了吗?”

      “你是嫌弃我嫁了两次人?”安乐不自觉地想看一看,他到底睡的是哪个奴婢。

      谢珣摇头:“嫁人是公主的权利,与我无关,就是现在公主夜夜寻欢也和我无关,公主,你回去吧。如果你一定要什么答案,我可以告诉你,我们不是一路人。”

      安乐直咬唇:“谢台主和谁是一路人?你的老师吗?我阿爷吗?”

      谢珣竟真点了头:“算是。”

      “你可真是大丈夫。”安乐嘲笑他一句。

      她说完,心里有些虚迷的惆怅,他真的是大丈夫,内心坚定,孤高不群,和他死于战乱的父亲一样,风吹雨打,千涛万浪,也改变不了恪守的道义和志向。

      但他到底还是个男人,这么年轻。

      “只怕,你又不是什么大丈夫,所以躲着我。”安乐很想听他一句戏谑,或者是挑逗,但耳朵自发竖起来,却什么也没有。

      “公主说想我,人见到了,话也说得够多了,可以离开吗?”谢珣扭头看看窗外,几多泛绿,无限飘红,“公主何必要辜负春光在臣这里蹉跎?”

      “春光?春光要和心爱的人同赏才有趣,否则,春光冬光的,有什么区别?”安乐把语气放软和了些,“你愿意陪我走一走吗?曲江出游的百姓多,我们可以去芙蓉园。”

      谢珣眉眼疏懒:“不愿意,刚才公主不是刚说过?要和心爱的人同赏春光才有趣,既然无趣,我为什么要去?”

      “你知不知道,在这长安城里,只有你这样跟我说话。”安乐道。

      谢珣笑了笑:“公主当街杖杀奴婢时的泼辣和果决哪里去了?我对公主,其实有些失望,在男女之事上公主一向不是拖泥带水的风格,死在你手上的男人,也不是一个两个了。怎么到臣这里,又粘又腻?你要真想我对你刮目相看,就拿出你公主的气魄来为朝廷做些实事,而不是在这里跟我无聊。”

      安乐也在笑,不过冷冷的:“谢珣,承蒙你提醒,你不是不想阿翁监军吗?我告诉你,阿翁这个监军做定了,不止如此,我会说服阿爷让阿翁统军,文官武将都不值得信任,只有毫无根基依附于天子的阉人才值得阿爷信任。”

      她慢悠悠起身,微笑看着谢珣那一跳一跳的眉棱骨,不再多言,曳地的长裙从他眼前水一样滑了出去。

      下了台阶,安乐公主不忘再甩进来一刀:

      “你永远也扳不倒阿翁。”

      谢珣阖目,眉棱骨那还在突突直跳。

      过了会,家仆蹑手蹑脚进来告诉他,典客署的人在家门口胡言乱语。

      谢珣心绪不佳,眉一皱:“谁?”

    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  阿爷:指父亲

      阿翁:公主对宦官鱼辅国的称呼。

      为了看起来是日更,一章拆成两章短小的,哈哈。

      第13章 、舞春风(13)

      家仆很有眼色,道:“门籍上标注的是典客署的人,叫春万里,她要见郎君。奴给推辞了,但没想到她胆子那么大竟在那开始叫唤郎君狎妓。”

      谢珣正满腹邪火,拧眉不语,从书房走出。

      进书房前,他在水榭附近设了绣幛,影来池里,花落衫中,觉得日头有些盛了才挪的地方。不过,陈设还都在,没急着撤回,金花银盘里的杨梅没吃完,碧玉杯里的琥珀美酒也未饮完。

      脱脱在门房等的脚麻,脸也笑酸了,心里却打起无数小九九:御史大夫和安乐公主什么关系?到底有多少话还没说完?

      百无聊赖等待中,听说公主出来,她立刻把自己藏得严严实实,透过窗格,目光被公主美丽的衣衫所吸引,云鬓凤钗,公主就像一朵雍容的牡丹,再对比自己,人怏怏的:

      她的衣裳真好看。

      不过很快打起精神:衣裳再好看又怎么样,我就是穿得跟要饭花子呢也是最美貌的。

      直到人消失,察觉内急,忙请婢女指路,准备打起十二分精神去见谢珣。

      半道止步,脱脱两只眼顿时热了起来:好漂亮的帷帐!

      她年纪小,喜欢这世上一切漂亮非凡的东西。

      提裙几步奔到眼前,不及欣赏,冷不丁瞥到那碧玉杯中竟有半盏余酒,脱脱大喜,看四下无人,快速端起,在鼻底一嗅摇头晃脑吟哦了两句:

      “兰陵美酒郁金香,玉碗盛来琥珀光。”

      不消说,这是上等的佳酿看颜色便知,脱脱暗道:只尝一小口,就一小口。

      双手持盏,小猫饮水般快速伸缩着粉红色小舌,卷了一口,再卷一口,当真是浓醇,生平所不曾领略。

      顺手拈起颗杨梅,鲜红诱目,因在井水里湃过,一派冰肌玉骨。轻轻一咬,浓红的汁液淌了满嘴,吃一口杨梅,配一口小酒,真是美妙。

      唯恐惯坏胃口,当脱脱决定点最后一口时,刚伸出舌头,突然就对上了一双蔚然深秀的眼:

      湖石边立着的谢台主,早将这一幕尽收眼底。

      她舌头粉嫩,一伸一缩,极迅速地在嘴唇上舔了一圈。乍一看,倒真像家里以前养的那只猫,谢珣的唇角不由微微弯起了个弧度。